
温州市常态化配售申请与认购启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随时提交配售申请,申请认购流程,详见正文。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若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及配偶均需提供材料,由各自单位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再由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之家”(网址:“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进行填报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调取人才码信息”,获取人才资格信息(人才码请先行登录“温州人才之家”认定),按提示填报单位及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3)已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且目前为在保状态;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6)个人婚姻具结书、人才住房配售承诺书、单位名单公示及无异议说明(见附件)。
市、区两级人才办牵头会同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审核人才资格条件,住建部门负责审核住房资格条件。不动产(房屋)登记、交易、社保等信息以审核时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反馈信息为依据。人才经市、区人才部门和住建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获得购房认购资格。市住建部门将认购资格名单推送至浙江浙南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南人才集团”),由其通过电话及短信告知人才。认购资格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告知次日起计算),有效期内人才可自行向各房源项目销售主体了解房源详情。
人才须在认购资格有效期内(5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到浙南人才集团(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府东路476号宏国大厦10楼)现场办理选房认购手续,签订《配售确认单》,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认购资格。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代办:委托他人选房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配偶选房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护照)、结婚证及由申购人签名的《委托配偶认购委托书》。
选房遵循“先到先得”原则,签订《配售确认单》后锁定房源,该房源优先认购权自签订确认单之日起保留5个工作日。若多名人才同时到达现场,意向房源为同一套且同时拟签订《配售确认单》的,按人才层次类别从高到低(B类、C类、D类、正高或博士、除正高和博士外的其他E类、F1类、F2类)确定选房顺序;如属同一层次,则按照本次配售用人单位在系统提交至人才住房审核部门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时间在前者优先选房。
人才签订《配售确认单》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约定缴纳房款。逾期未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购房认购资格,该房源自动解除锁定,重新纳入配售房源库,供后续人才选择。放弃购房后仍有购买意愿的人才,需重新提交资格申请,资格联审通过后可再次参与选房认购。
推荐阅读:2026温州市区人才住房常态化统筹配售安排(条件+流程+价格)
温州市发布最新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调整,自2026年4月27日正式实施,详见正文。
温州市常态化配售申请与认购启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随时提交配售申请,房源及价格优惠,详见正文。
温州市常态化配售申请与认购启动,申请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对象+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温州市常态化配售申请与认购启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随时提交配售申请,并参与常态化配售认购。详见正文。
瓯海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补贴条件、申报方式及联系电话等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瑞安市首批青年人才公寓(驿站)配租申请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至4月17日。申请流程,详见正文。
瑞安市首批青年人才公寓(驿站)配租申请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至4月17日。详见正文。
温州市区人才房配售认购将在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1月31日上午10:00开始,详见正文。
2026温州市区人才房配售认购1月31日上午10:00开始,具体认购流程,详见正文。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房源项目为招商保利·天云园、建发大家·文澜湾、建发·瀚墨轩、德信·云著里、中海·鹿起苑、润茂·榕辰里。详见正文。
温州市区人才房配售认购1月31日上午10:00开始,房源及价格以及认购流程等内容,详见正文。
乐清市新世纪人才大厦公寓(2026年第一批次)申请人群、租金安排等内容,详见正文。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26温州市区人才住房常态化统筹配售申请认购流程(申报+审核+选房+签约) - 温州本地宝
【导语】:温州市常态化配售申请与认购启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随时提交配售申请,申请认购流程,详见正文。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若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及配偶均需提供材料,由各自单位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再由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之家”(网址:“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进行填报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调取人才码信息”,获取人才资格信息(人才码请先行登录“温州人才之家”认定),按提示填报单位及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3)已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且目前为在保状态;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6)个人婚姻具结书、人才住房配售承诺书、单位名单公示及无异议说明(见附件)。
市、区两级人才办牵头会同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审核人才资格条件,住建部门负责审核住房资格条件。不动产(房屋)登记、交易、社保等信息以审核时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反馈信息为依据。人才经市、区人才部门和住建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获得购房认购资格。市住建部门将认购资格名单推送至浙江浙南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南人才集团”),由其通过电话及短信告知人才。认购资格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告知次日起计算),有效期内人才可自行向各房源项目销售主体了解房源详情。
人才须在认购资格有效期内(5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到浙南人才集团(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府东路476号宏国大厦10楼)现场办理选房认购手续,签订《配售确认单》,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认购资格。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代办:委托他人选房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配偶选房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护照)、结婚证及由申购人签名的《委托配偶认购委托书》。
选房遵循“先到先得”原则,签订《配售确认单》后锁定房源,该房源优先认购权自签订确认单之日起保留5个工作日。若多名人才同时到达现场,意向房源为同一套且同时拟签订《配售确认单》的,按人才层次类别从高到低(B类、C类、D类、正高或博士、除正高和博士外的其他E类、F1类、F2类)确定选房顺序;如属同一层次,则按照本次配售用人单位在系统提交至人才住房审核部门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时间在前者优先选房。
人才签订《配售确认单》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约定缴纳房款。逾期未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购房认购资格,该房源自动解除锁定,重新纳入配售房源库,供后续人才选择。放弃购房后仍有购买意愿的人才,需重新提交资格申请,资格联审通过后可再次参与选房认购。
推荐阅读:2026温州市区人才住房常态化统筹配售安排(条件+流程+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