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是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乙方是一家别墅住宅区的房地产开发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开发的别墅住宅区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接受乙方授权,代表乙方销售位于XX市XX区的别墅住宅区内的住宅房产。具体代理范围如下:
代表乙方开发的别墅住宅区咨询、解答购房者有关房屋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的问题;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所有房产销售结束之日止,或者甲、乙双方另行达成协议终止。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XX%的代理佣金(以每套房产的总价为计算基础)。
买主经过乙方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验明该笔款项已经入账,才可按比例索取相应佣金。
若房产买卖合同未能成立,买主放弃购买或购房者实际支付金额低于合同约定金额,甲方应无条件退还收到的各项款项。
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佣金,则须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额的2%计算,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季计算。如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生效或未达成协议,甲方应当向乙方赔偿乙方因此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若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佣金,则须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额的2%计算,自乙方应付款项到期后,按季计算。
自本合同生效后,若因一方违约行为造成本合同的终止,则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如实、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并及时互相通知对方,以便彼此共同协作、促进合同顺利履行。
本合同双方向对方作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为准。发送的通知应当在被通知方收到的时间内视为有效送达。如一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收到对方通知而损害了对方的利益,应当由相应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优先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相关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