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中介合同作为最常见的中介合同,其合同内容中所谓的“独家代理条款”一般是指中介人为委托人提供更多订立合同的机会,而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行委托其他人的条款。
眼下,在房产交易中,有时卖方急于售房,便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出售独家代理协议。独家代理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中介公司和房主都得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都有可能违约。
案情:中国网·江苏讯 “您好,我是XX房屋中介,请问您XX小区的房子要卖吗……”在二手房市场火热的当下,孙某每天都要接上好几个这样的电话,有时候在大清早就被打断美梦,有时候临睡前一通电话搞得睡意全无。
提要:果您有过卖房的经历,那就一定有过被游说成为独家房源的经历;如果您有过买二手房的经历,那就一定有过被推销独家房源的经历。 辛小姐的房子最初挂牌价是205万元,签独家速销协议,中介劝说她要降20万元,也就是意向售出价格为185万元。
房地产已经进入了成熟发展的时代,房产是商业会谈、茶余饭后的重磅话题,二手房委托房产中介销售已经是许多老百姓共识和接受。
链家回应独家委托 哄抬房价真凶浮出水面
继邦爷设立“操纵房价”举报平台(回顾《上海操纵房价的幕后黑手?地产“徐翔”在链家?》),希望集结全中介行业的力量搜寻地产“徐翔”之后,链家主动配合“搜捕”工作,为邦爷提供了一份“名单”。链家的解释是这样滴网帖:“签订独家委托,房子的价格就不可以变”。链家:这是纯属造谣!
一套房最多委托3家中介来卖,首家被委托的有“独卖权”,深圳对二手房市场“放大招”
不同于以往深圳实行的双边代理居间模式,新的交易系统,则是在国内首次引用了“单边代理”模式,即买卖双方通过独立委托,与受托中介机构形成单边委托关系,中介方只向自己的委托人负责,以争取委托方在实际交易中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如今,随着人们对住房的需求进一步增加,二手房市场日益活跃。一些中介在代理二手房交易时十分热衷与房东签订“独家代理销售”协议。
在实施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后,深圳近日上线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通过与多部门的数据对接,将二手房交易全流程纳入政府监管。
有购房者感慨,不就是带看几套房吗?日前,资深业内人士张亮对记者分析,“其实购房者怨声载道,主要是觉得中介费和享受的服务不匹配。”
张杰谢娜夫妇被指购房“跳单”事件一度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当时爆料人声称:张杰谢娜夫妇欲购买位于思南公馆的豪宅,但在带看之后却绕过自己购房,属于跳单行为。近日法院对这一纠纷引发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谢娜不属于跳单。那么,什么是“跳单”?认定跳单与否的关键又在哪里呢?
